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贾某单位行贿适用缓刑案

贾某单位行贿适用缓刑案        盐城市某人民检察院(2007)拘通字第2号1、背景:本案有重大影响。是省检察院指令的异地办案,涉及多名干部受贿;2、通过法律咨询,为其解析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在追究犯罪的起点数额和量刑上存在的巨大不同;3、通过法律咨询,为其解析为正当目的的行贿与不正当目的的行贿起点数额和量刑幅度的不同;4 、在先后多名律师未能依法会见的情况下,运用谋略和经验终于很快会见到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