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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益辉律师案例二

  取保候审 予以释放

  吴益辉律师经办的余新(化名)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一案,因被羁押后河南省某某县

  公安局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余新被取保候审,予以释放。

  河南省某某县公安局

  释放通知书

  *公(刑)释字(2019)100**号

  某某县看守所:

  余新(化名),男,出生日期19**年**月**日,住址广东省**市**区**镇**村,因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罪于2018年11月**日被执行遠捕,现因被羁押后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八条之规定,予以释放

  河南省某某县公安局

  2019年**月**日


文章来源:广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律师:吴益辉[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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