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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电影太吵遭掌掴 只因与儿子说了几句话

看电影太吵遭掌掴

大年初二这天,淄博的穆女士带着九岁的儿子来到一家影院,因为孩子是第一次看3D电影,整个观影过程中一直很兴奋,“我的小孩就问了一句:妈妈,怎么大象好像就在我身边呢”

随后穆女士向儿子解释:这是3D电影,就会有这样的效果。随后,旁边的女的就一巴掌扇过来,打了穆女士儿子。见对方打了人想跑,穆女士赶紧抓住人,在争执过程中,“她的同伙就打了我,踹了我一脚”。据穆女士称,对方是三名三十岁左右的女子和一个孩子,对方动手前曾有过两次警告, 让孩子不要再说话,但单纯因为孩子好奇问话被打,穆女士咽不下这口气。(来自互联网)

只因与儿子说了几句话

殴打他人,是指行为人公然实施的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打人行为。行为方式一般采用拳打脚踢,或者使用棍棒等器具殴打他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