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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2月10日
广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中国首台死刑执行车内景从1997年1月1日起实施的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死刑可采用枪决、注射等方法,也就是说,执行机关可采取任何一种法律规定的死刑执行方式。但究竟哪些罪犯适用枪决,哪些罪犯适用注射,法律没有明确规定,所以最终采取何种方式要由执行机关根据情况而定。
1997年修订后的《刑事诉讼法》第212条规定:“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这为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确立了合法地位。但由于注射执行死刑的软、硬件要求较高,投资较大,从中国来看,枪决仍然是执行死刑普遍采用的一种方法。
文章来源:
广州重大刑事案件律师
律师:
吴益辉
[广州]
广东以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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