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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敬业”女黑客肇庆落网 盗取银行卡信息50多万条

女黑客为找资料一年没出门没洗澡

人民网讯,日前,女黑客曾某仪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在肇庆被批捕。2016年12月6日,这名在网上“自学成才”的女黑客被抓时,办案民警在她的电脑里发现含有“四大件”(姓名、卡号、身份证号、预留手机号)的银行卡信息50多万条。令民警惊讶的是,曾某仪已一年没出门没洗澡,每天网上找“料”超过20小时。她基本不上床睡,累了就靠在电脑椅上眯一会。为了拿“料”,她已近癫狂。面对办案民警,曾某仪就是不肯出房门,民警伸手拉她,一拉就是一手死皮。据调查,起初她只是做借贷宝,后来,结识了一帮网上盗刷银行卡的人。于是她通过疯狂地加QQ群,到处搜索银行卡信息,再把这些信息卖给专门盗刷银行卡的人。办案民警介绍,这种犯罪方式只要知道姓名、卡号、有效期、卡背后三位安全码,以及手机验证码就可以盗刷,获取验证码成为整个环节的关键。不法分子就通过手机木马套取验证码。不法分子通过“猫池”或伪基站大量发送木马链接短信,一旦有人点击安装,手机验证码通过后台发到不法分子处,而受害人浑然不知。

信用卡诈骗罪的定罪量刑

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利用信用卡,一般是指使用伪造的、作废的信用卡或者冒用他人的信用卡、恶意透支的方法进行诈骗活动。信用卡诈骗罪是诈骗犯罪的一种,

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犯罪嫌疑人曾谋仪为了上网搜集资料竟然在长达一年的时间里不出门不洗澡,吃饭全由父亲送到卧室门口,每天网上找“料”超过20小时基本不上床睡觉,累了就靠在电脑椅上眯一会,已接近癫狂,堪称业界“最敬业”女黑客,只可惜这份心思没用在正路上,否则无论做什么也比现在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