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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长帮学妹找工作起色心未得逞 罪名成立获刑罚

  都说有人帮忙好办事,但家住丰县的李楠楠却因托自己的学长帮忙找工作,险遭其强奸。12月30日,江苏省丰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色狼”学长王灿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在大学的一次聚会上,李楠楠结识了既是自己老乡、又是自己学长的王灿。此后,王灿便一直以大哥哥自居,对其是颇多照顾。转眼间,李楠楠从大学毕业,但没有找到合适的工作,一直在家里闲着。心急于工作的李楠楠想到了毕业后在一家企业上班的王灿,便委托他帮自己留意一下有没有适合的岗位,王灿也爽快的答应了。

  没几天,王灿便打电话约李楠楠,说下班后陪她一起去找工作,李楠楠高兴地答应了,并精心的打扮了一番自己,然后早早的来到约定地点。王灿下班后看到了青春靓丽的李楠楠,色欲熏心,想着这么漂亮的姑娘不跟自己有点亏,而且只要自己强行占有了她,这个一向乖巧听话的学妹一定不会声张,只能乖乖的做自己的女人。想到这里,王灿便推说自己要回住的地方换身衣服,让李楠楠跟自己去宿舍等一下。刚一进宿舍,王灿便抱住李楠楠,用手堵住她的嘴,将她摁倒在床上,欲强行和她发生性关系。哪知在他眼里一向听话的学妹却激烈挣扎起来,无奈之下,王灿只得打消了开始的想法,将李楠楠放走。而李楠楠回到家后,越想越委屈、越想越气愤,最终在家人的陪伴下向公安机关报案,而心里惴惴不安的王灿也很快落网。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灿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两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王灿系强奸未遂,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